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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章 粉红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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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亲的队伍用参加攻坚战的态度来到东边的小跨院,那里的确有另一拨人拦门,但接亲队伍只需要唱歌跳舞,吟诗作对就能过关,大院门口是武斗,现在是文斗。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何况还是能力拔尖的高级异能者。

    唱歌就来几首耳熟能详的军歌,轻松过关。

    都是大男人没人跳舞?!没关系,咱稍微扭动一下硬邦邦的身子,施展异能做特效,舞台效果也是刚刚的。

    吟诗作对,恰好队伍里有人高考文科状元,读的还是汉语言文学……

    几番应对,小跨院的门口也敞开来,欢迎迎亲队伍进去。

    异能团比之前更懵了,他们可是做好苦战一番的准备,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过关了,着实意外。

    情况越来越不对了!封啓祥面上依旧笑着,心里也更加警惕。他说不上了解乔玉溪这人,但也清楚明白他从来不是一个轻拿轻放的人。

    他宁愿相信太阳从西边升起,也不相信乔玉溪这会儿没有动歪脑筋。

    临时闺房里,乔岚端坐梳妆桌前,大红色的嫁衣衬得她两颊微红,人也越发娇艳。凤冠上精致的珠玉在墨黑的头发上轻颤,非常鲜活。

    结婚自然少不了姐妹团,乔岚的起点太高,平素和叔叔伯伯辈的在一起忙活基地大事,以至于基本没有同龄朋友,更别提没有交好的姐妹。

    乔演特地从军属里找来几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充当姐妹团,起初,几个女孩顾及乔岚的身份地位,表现得十分拘谨,发现乔岚性子很随和,她们也放开来,叽叽歪歪开起了玩笑。

    被一群灵动的同龄人围着,乔岚感觉还挺新鲜,这几年的经历玄之又玄,幻之又幻,仿佛人生百态,世态万千都经历了一番,其中独独没有与同龄人相谈甚欢的场景。

    与乔岚关系最近的是钱学甲二十五岁的女儿钱春娇,如今也是一名小队长。她与乔岚有过几面之缘,起初见乔岚长得柔柔弱弱,以为又是赵兰一类的小百花,后来才知道,乔岚哪里是小白花,简直就是一朵无比强悍的霸王花好不好。

    钱春娇有心和乔岚交好,可乔岚太忙,比她爸钱学甲还忙,她一直没找到机会,直到这次,她主动请缨做伴娘。

    也多得她请缨,乔演这个糙汉子才想起来女儿不能一个人出嫁啊,得有姐妹团,于是赶紧召集几个有姑娘的下属,让他们回去动员自家姑娘来帮忙,充当一下女儿的好姐妹。

    哪个少女不怀春,就算以前迫于生存,不敢想人生大事,现在看到穿着嫁衣美出天际的乔岚,也忍不住想一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寻得良人,美美地嫁出去。

    身为老A部队军属的她们可抢手得很,但也因为她们是军属,选择未来伴侣的时候更要小心谨慎,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否则很容易被有心人趁虚而入。婚姻大事,遵从父母双亲的意愿,对此,她们并不反感,因为前年,有个姐妹被间谍迷得晕头转向,差点做出危害基地的事,最终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说着,话题说到玉溪身上,毕竟,他在老A基地年轻一辈中是顶顶优秀的一个人,这事还得绕回钱春娇身上,她有一个非常厚脸皮的追求者,有一天她烦不胜烦,吼了一句,“我喜欢特别优秀的人,什么时候你有乔副队长一半儿优秀了,再来找我,到时候我一定答应你。”

    她那句话成功地吓退了追求者,但她也因为这句话成为乔副队长的“追求者”,碍于乔副队长的孤高,这事只在小范围内流传,所以乔岚并不知道。

    “哦,春娇姐你喜欢玉溪啊,那可得加油了。”乔岚也同样打趣儿道。钱春娇无奈地翻翻白眼,“可拉倒吧,别再拿这事开涮了,乔副队长那样的人物,只能远观,可不敢肖想。”

    这个,乔岚倒是相信,说起玉溪时,钱春娇眼里没有春意,“看不上玉溪啊,那你喜欢哪一类的?”

    “老娘更喜欢欧阳队长那样的逗比……”钱春娇似是察觉自己说漏了嘴,连忙住口,刚要描补几句,掩盖过去,小姐妹们已经叽叽喳喳地接过她的话茬,“哎呀,没想到春娇你喜欢欧阳队长那一类的,这回别再说是随口说说,食言而肥啊。”

    “……”钱春娇的脸很不争气地红了,她真想这么说来着。

    乔岚不知道老A部队有多少人姓欧阳,但她所知道的欧阳队长只有一个,第七支队的队长欧阳仁众,性子……是挺逗的。看来老A部队很快又可以办喜事了。

    女孩们笑闹一阵,门口处出现一个“人”,她们被吓一跳,待反应过来那是谁,一个个都不敢说话了,到底还是太年轻,没法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何况进来的还是赫赫有名的丧尸王。

    生怕姐妹们的反应惹恼华拥之,钱春娇寻了个借口带着她们出去,把空间留给祖孙俩。

    华拥之缓步走进屋里,手里拿着一个十分精致的绒布盒子。

    “姥爷,这几天,你哪儿去了?可担心死我了……”乔岚迎上去,拉着华拥之的手,然后才注意到他手里的东西,似曾见过。

    华拥之看着乔岚的装扮,用碧波无澜的声音说道,“大,宝,贝,真,漂,亮,姥,爷,高,兴,来,给,你,姥,姥,的,礼,物!”

    乔岚接过盒子,打开来,眼前顿时出现炫目的光芒,儿时的回忆瞬间涌上心头。她八岁时,姥爷曾给她看过这套首饰,说是给她的陪嫁之一,让她以后一定要戴着出嫁。当时她还小,不懂其中的奥义,现在回想起来,这套首饰承载了姥爷对姥姥,对妈妈,还有对她的爱。

    乔岚的姥姥是富家女,因非要嫁给穷小子华拥之,被逐出家门。为了支持华拥之创业,她变卖自己的珠宝首饰,包括她最为喜爱的一枚五克拉粉钻,所得的钱全都给了华拥之。华拥之创业成功后多方寻找都没能找到那枚粉钻,以至于他给爱妻买再多的珠宝首饰都不能弥补心中那份遗憾,再后来,他听说那枚粉钻其实是一枚重达三十七克拉粉钻切割下来的边角料,那枚巨大的粉钻被切割成枕形镶嵌在一枚戒指上,又称粉红之心。他找上粉红之心的持有者——一个叫雷诺的奥地利富商,雷诺不愿出手,甚至还要把戒指送给情妇。华拥之用了一些手段让雷诺濒临破产不得不变卖资产,其中就有粉红之心,然后他花八千万美元拍下。为了粉红之心,他前前后后花了不下两亿美元,为此他的资产缩水近一半,虽然爱妻知道后骂他败家,但他甘之如饴,因为他看到爱妻面对粉红之心时眼眸里隐含着欢喜。爱妻去世,他把她所有的珠宝首饰都给了爱女,只留下粉红之心,说等她结婚再陪嫁,但爱女偷户口本结婚的行为让他一气之下说粉红之心绝不给她,事后他很后悔,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他不好收回自己的话,幸好女爱女给他生了个外孙女……不给女儿,给外孙女也是一样的。

    华拥之又陆续拍了一些粉钻,虽然光泽和纯净度不尽相同,但在巧妙的排比和镶嵌技巧下,与粉红之心组成四件套,相得益彰。

    华拥之拿起项链给乔岚戴上,又戴上耳环,最后是钻戒,态度十分虔诚。嫁衣上,粉钻发出璀璨的光芒,丝毫没有被张扬的红色掩去半分光彩。

    想到姥爷一去几天,只为这套首饰,乔岚心里分外复杂,封啓祥为了一套嫁衣涉险,她还能骂一骂,到姥爷这儿,她只剩下心疼,“姥爷,你对岚岚的爱,岚岚都知道。以后,再要做什么事情,和岚岚说一声,岚岚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现在是末世,以前价值连城的珠宝现在还不如一枚高级晶元抢手,华拥之可不管这些,他盼外孙女结婚盼了这么多年,就等着看她戴着这套首饰出嫁,如今总算得偿所愿。

    “好,好,好!”华拥之连声应着,其实它的意思是乔岚戴这套首饰好看,真好看。

    屋里,祖孙俩正说着话,屋外,钱春娇和几个姐妹不断张望,心想新郎官一个小时前已经大院门口,这会儿怎么还进来,并且也没个人进来说一声外面什么情况。

    “听说他们准备了很多环节为难新郎官。”一个女孩说。

    钱春娇颇为不满道,“就知道他们这些人闹起来没个分寸,误了吉时怎么办,我出去看看。”

    钱春娇风风火火地往外走,几分钟后,她略显慌张地跑进来,“不好了,接亲的人回去了!”

    “啊?!”几个姐妹面面相觑,当下无措起来,“人还没接到,就……就……就回去了?!”

    几人愕然,纷纷看向里间,正好乔岚从里面走出来,“怎么了?”

    “妹妹,他们都说封副队长把你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