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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好 (请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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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天微亮,赵淑便已醒过来,她刚翻身,孙云也被惊醒了,她好像做了噩梦,猛地睁开眼睛,双手还舞着,说着:“去死!去死!”的话。

    赵淑忙去捉她的手,“阿云,阿云。”

    她力气极大,赵淑都捉不住,听到动静忙推门进来的半束和盛夏吓了一跳,半束都吓哭了,“姑娘,您怎么了姑娘。”她扑到床前,小脸惨白,就怕孙云有什么不对劲。

    孙云舞了两下,人其实已经醒过来,手一停,转头一副委屈的模样看着赵淑,“阿君。”她说罢竟哭了起来,“我梦见我死了,阿君。”

    赵淑一颗心咯噔一下,忙安抚她,“没事没事,做梦都是反着的,梦见死了,就是活得好好的。”

    “真的吗?”她停住抽泣,擦了擦眼泪问,“我梦见我死得好惨,脸是青的,是青的……”

    “真的,人都会死,但你会寿终正寝的,放心吧。”赵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拍了拍她的后背,“一个梦而已,你看,你这不是好好的吗?”

    孙云还心有余悸的样子,半束给她倒了杯茶,“姑娘,喝口水。”

    她接过茶杯,咕噜噜的喝起来,喝完突然对赵淑说:“阿君,你说人死了还会不会有下辈子?”

    听了她的话,赵淑心一沉,不过转念一想但凡问这个问题的人,多是心里不踏实罢了,摇摇头,“不知,就算有,那也是另外的人生。与前世没什么关系了,所以前世今生这种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呢?”

    话是说来安抚孙云的,但她有些自嘲,若前世过得好,该报的仇都报了,该报的恩也都报了,又怎会纠缠于前世今生这种问题呢?所以。可见活在当下是多么的重要。

    人。终究是要往前看的,把当下过好了,才不会时常回头看。但凡是对过去念念不忘的,无非是过得极好和极不好,极好的再无从超越,极不好的却是心有不甘。

    话说完。细细观察孙云的表情,看她非常惊慌。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是怕极了才会如此。

    方才那一瞬,赵淑怀疑孙云是不是与她一般,也是重生的。不过这个可能她否定了,孙云眼里只有怕,没有恨。她前世结局并不好,若是重生。在同样有重生经验的她面前,眼里的恨意是掩饰不住的,尤其是重生当时,绝无可能这么快就收好所有情绪。

    “可是,那个梦好真实,真实到我觉得我死过一般,就像是上辈子。”她抓着赵淑的胳膊,企图从她身上找到一丝丝安全感。

    赵淑翻手握住她的手,直视她的眼睛,微笑道:“你怕死?”

    “怕。”她倒是很诚实的回答,半束找来披风给她披上,她拢了拢,吸吸鼻子,“我怕我死了,我娘受别人欺负。”她说完,好似想起什么般,便闭嘴了,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换了话题,“阿君,我……我想问……”她踌躇,不知怎么把嘴里的话说出口。

    赵淑温和的给她系上披风带子,已经猜到孙云要问什么了,她去找郝孑父子的时候,并没有背着谁,郝孑父子在庄子上也不是秘密,自从她去找了郝孑父子后,他们便再也没出现过,太子受重伤,这么大的事,作为太子的舅父外公竟未出现。

    孙云这样的世家嫡女,只要有心,总会查出点什么的,尤其是在已然威胁到她性命之时,必然会让暗中的死士去查。

    她笑了笑,掀开被子,任凭盛夏给她更衣,“你要问便问吧,你问我不骗你。”

    这是承诺,把孙云当好朋友的承诺,不骗你。

    孙云愣愣的看着赵淑,想起那个梦,梦里全是血,走哪儿哪儿都是血,全是,满眼的血,仿佛流满了全世界,她一直跑一直跑,走在血泊中,跑得好累,但不能停,身后有人在追她,要杀她。

    后来,她实在跑不动了,认命了,突然眼前出现一具尸体,一具吊在绳子上的尸体,是一具女尸,穿着她最喜欢的碧霞云纹联珠对孔雀纹骑装,还有那双镶南珠绣连云高筒靴,女尸双眼凸出,眼珠仿佛在嘲笑她般,她走近看,那女尸的脸竟是自己。

    她看到吊死在绳子上的自己,想逃,脚却像生了根般,她使尽浑身力气也动弹不了,身边还有个孩子,一个在血泊中朝她傻笑的孩子,手里脸上全是血,伸出手,要她抱,不知为何,她竟想去抱那全身是血的孩子,但她好害怕,感觉心脏都要裂开了,同时又好心痛,从未有过如此心痛,痛到麻木。

    突然身后的人终于追了上来,拿着绳子也要勒死她,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尸突然笑了,笑声好凄凉,她的心就像被针扎一般难受。

    “我想问,害我昨日心惊胆战的罪魁祸首死了没,我想去补一刀。”她说完调皮一笑,也下了床,此时完全可再睡一个时辰再起,天不过微亮,但她只要一闭上眼睛,便会出现那全是血的一幕幕。

    赵淑惊讶,孙云竟换了这样一个说法,笑了笑,唤初春等人进来伺候,洗了把脸,才回道:“一个死了,一个没死,不过也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那我就放心了。”她走下床来,与赵淑并排坐好,试探性的问:“阿君,你有什么不要一个人扛着,我可以帮你的,能有我孙云相助,那可是天大的面子。”

    赵淑微笑,点点头,拔下盛夏方插到发髻上的金钗,“素些。”

    盛夏也不多说,将金钗放进盒子里装好,其实她给赵淑梳的已很素了,不过插根金钗罢了,其实不算什么。

    孙云也同样穿戴得很素,与赵淑一般无二,赵淑一身白底梅花暗纹锦衣,头上梳了个十字垂鬓。簪梳也是银色的,沾了两朵梅花,此时窗外雪已停,赏梅倒是好时候。

    而孙云则是一身碧绿底色藕丝琵琶百褶裙,头上梳了个垂挂鬓,两条碧绿发带与黑发一处垂落在双肩旁,极为俏皮可爱。

    都梳洗打扮后。两人便一起去寻霍丹兰。霍丹兰住隽花楼边上的小院,锦华院。

    锦华院内种满了茶梅,全是大红色的。最高的茶梅有两米高,修剪得极为精致,大朵的茶梅驮在绿叶上,极为惹人怜爱。

    “如此寒冷。这花竟开得这般好,孙家的花匠多有不足。”孙云瞧了不由感叹。

    霍丹兰也起得及早。二人到时,喜鹊便笑着道:“奴婢正想去请二位姑娘呢,没想到二位姑娘倒是起得早,郡主。孙姑娘,里边请。”

    “姑姑起得这样早,怎不多睡会。天寒地冻的。”说话间,已见霍丹兰在亲自往食盒里放瓷铂。还有两个带盖的碟子。

    听了赵淑的话,她笑道:“正是天寒地冷才睡不着,起身动一动还暖和些。”

    庄子里是有地龙的,最暖和的便是炕上了,不过是大家心里都存着事,便不约而同的起了个大早。

    霍丹兰盖上食盒盖子,放在一边,招呼二人用早膳,早膳是极为清淡的小粥,只是小粥中总有一股淡淡的茶梅花香。

    三人都没有说话,直到吃完霍丹兰突然对孙云道:“阿云,我还有事要处理,不便去给太子送早膳,你替姑姑去一趟。”不等孙云同意,她便将食盒递了过去,又说:“老先生方才来传话,让阿君去寻他,大约是关于太子的腿伤。”

    孙云本欲要拒绝的,但霍丹兰和赵淑都无暇,拒绝的话到嘴边便吞了回去,伸手接了食盒,也不让半束帮忙,左右食盒也不重,霍丹兰亲手装的早膳,她怎么也不好意思不亲手提着。

    送走孙云,赵淑示意让盛夏等人下去候着,霍丹兰见她举动,无奈摇头,“阿君真乖。”她伸手捏了一下赵淑的脸,下人们都退下后,丑阿婆却进来了,“阿婆日后便跟着你,让她调教一番你那几个丫鬟,喜鹊便是阿婆的弟子,你看喜鹊如何?”

    赵淑惊讶,她以为霍丹兰要问她关于郝家父子的事,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竟要将丑阿婆给她,丑阿婆的本事她是知晓的,与执海相比不相上下,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步,极为不易。

    慌张摇头,连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姑姑莫要待阿君太好,若姑姑身边没了阿婆,阿君会心不安的。”

    丑阿婆于霍丹兰便像执海于她,离了许多事都变得不方便,若此次没有执海,她根本救不了太子。

    霍丹兰满眼笑意,又捏了她一下,今日赵淑改梳十字垂鬓,摸头不大好使,“姑姑也不给你太久,三年可好?三年你那几个丫头若实在无长进,姑姑便把喜鹊给你,把阿婆收回来。”

    此次初春等人其实并没帮上什么忙,若她们能有喜鹊的本事,赵淑便多一重保障。

    说实话,赵淑很想要,执海不肯帮她,若能得到丑阿婆相助,三年足以让初春等人的能力提上好几个档次,但霍丹兰曾执掌霍家,想必也是树敌不少,若没了阿婆,她极不放心,起码有执海在,她生命不会受威胁。

    想了想,斟酌了又斟酌,赵淑问:“姑姑,您为何要待我这般好?”

    前世她出嫁前,收到一块来自霍家的玉佩,说若有事可向霍家求助,她没有用,甚至都忘了,今生,霍家的人,霍家嫡长女却待她如亲女般,她不解,又感动。

    懵懂之时,她不知人间有极恶,直到抱着女儿的尸体跪在南门,死在一个个接踵而来的噩耗中,才知晓这世间果然不是书中说的那般美好。

    在她心中充满怨恨,总以一双发现罪恶的眼睛去看待这世间时,却又有一个人,待她温柔,待她包容,待她至极的好。

    她不知晓什么是极致的好,大约就像霍丹兰对她这般,那样温柔的动作,那样宠爱的眼。

    霍丹兰别过头,取来已经做好的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领子有貂毛斗篷递给赵淑,“昨日的便不要再穿了。”

    赵淑接下斗篷,没有再逼问霍丹兰,就像她对孙云说得那般‘不骗你’,但不能回答的时候,便不会多说,想来霍丹兰并不打算向她多说。

    “多谢姑姑,姑姑为阿君做了那样多的衣衫,而阿君什么也没为姑姑做过,还给姑姑带来那么多麻烦。”赵淑说罢福了福身,她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激,多数时候,她都是不善言辞的,心中只想着,定也要对姑姑好十倍,百倍才好。

    “你给姑姑治病,该是姑姑感激你才是,好了,说了这么多,老先生怕是要等急了,快去见老先生吧,阿婆暂且先跟着你,莫要推迟,你这样姑姑不放心,你放心,姑姑也不是好欺负的。”她对赵淑眨了眨眼睛,眼里尽是宠溺的笑意。

    赵淑看她坚决,便不再拒绝,“那回城阿婆再跟阿君,如今还是先跟着姑姑的好,姑姑一定要答应阿君,不然阿君不要阿婆。”

    霍丹兰点头,算是答应她那不算要求的要求。

    说来说去,她都是在接受霍丹兰对她的好,心里过意不去,却无论如何她也想不起来,此时该如何去报答这份好。

    她有的,霍丹兰比她多,她没有的,霍丹兰也有,唯一拿得出手便是还记得的方子,“姑姑摘了面巾给我看看,可好些了。”

    霍丹兰摘下面巾,笑着道:“阿婆和喜鹊都说小了些,阿君快看是不是。”

    赵淑左右看了看,时日尚短,并无显著效果,不过看霍丹兰气色不错,她便笑着点点头,“恩,至多一年,就能好了。”

    大脖子病在现代,至多一个月便能好全,动手术的话,一周便能好全,一年其实好得很慢了。

    得了赵淑的准话,霍丹兰笑得越发开怀,她气质绝佳,五官精致,笑起来更是美得不可方物,这样好的容貌,却以布裹面过了豆蔻之年和双十年华,着实可惜,想来贵女们的诗会茶会她都难以尽兴。

    “快去找老先生罢,他极为着急的样子。”霍丹兰重新围上面巾,推着赵淑出了门。

    寒风扑面而来,霍丹兰打开斗篷给她披上,“卫大人也受了重伤,太子不能去看望,你代去一趟,莫要失了礼数,于外人而言,你与太子是一家人,可知晓了?”边给她系上带子,边说。

    赵淑点头,“知晓了姑姑。”如今想让太子去死的人不在少数,若能得到卫廷司辅佐,前路便好走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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