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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都给老娘说中文!_分节阅读_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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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秃叔看了他一眼,他立即不说话了,不安地摩挲着手掌。

    “诶,好久不见。”白毛哥从他父亲身后一步步挪到我身边,低声说,“不过你的品位是越来越差了。”他的眼神在我的衣服上流连。

    “这不是我的品位谢谢。”这家伙一个暑假不见似乎高了不少,也瘦了不少,我站在他旁边就像个小冬瓜。

    白毛哥看了一眼秃叔,沉默了片刻,又用手肘捅捅我:“那个家伙是谁?”

    他指的是一进门就像个刘姥姥眼珠子乱转,最后我们都进了客厅他却手足无措地将双手背在身后站得远远的杰瑞。

    “这……解释起来很麻烦……不过告诉你家那两位——我说的是你爸妈不是碧玺它们,好好待他,就像待秃叔的私生子一样。”

    让我想不到的是,经常露出尾巴被人踩的白毛哥这次却没有炸毛,他只是盯着杰瑞的脸看了好一会儿(估计那眼神挺诡异,因为杰瑞居然警惕地后退了一步),然后问了一个问题:

    “私生子……那他妈呢?”

    蓦然,他又像反应过来似的才说:“你别吃惊,其实包个情妇有个私生子这在贵族间是很常见的。而且那一位也一直未婚,年轻的时候头脑一热激情一夜玩出人命很正常。”

    “呸!有这种想法的男人都是渣!怎么就没看见詹姆·波特包养情妇、小天狼星·布莱克玩出人命?哼!”

    白毛哥自知失言,不再跟我搭话。

    秃叔起床的时候,马尔福一家必须要站在客房门口迎接。

    秃叔吃饭的时候,牛排必须是四个月小牛身上的精瘦肉,七分熟。

    秃叔饮酒的时候,红酒只喝三十年以上陈酿,杯子还要用琉璃杯,玻璃的不要。

    大概因为不是自己的钱,所以秃叔花起来特别爽,排场总是搞的特别大。我曾亲眼看到卢修斯躲在后花园里一边跟纳西莎抹眼泪,一边梗咽着说“这日子没法过了”,可是等我好心地去安慰他时,他转过身来脸上又是如花的笑靥:“萧萧,来逛花园啊,真巧,我和茜茜也觉得今天天气不错。”

    ……你们家的经济状况我早就从陆飞送的四个大字中看出来了,还死撑什么呢卢修斯。

    而且没钱还必须打肿脸供大神还不是最苦逼的,最苦逼的是卢修斯根本没有勇气像斯嘉丽一样让我把“阿黄”带回去管管。

    最后我都看不下去秃叔的奢侈行为了,所以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把屋子里所有人形生物聚集起来,开座谈会。

    “秃叔,”我看了一眼金质摆设少了不少的布莱克老宅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觉得铺张浪费、用的还是别人的钱很可耻吗?”

    秃叔放下了高脚琉璃杯:“有吗?你不是说‘卖萌才可耻’吗?”

    “卖萌只是Lv.1,你那都是Lv.15了好吗?”我压下怒火,深呼吸几次,“你们敢不敢上进一点?别给我坐吃山空啊!

    “没学过劳动最光荣?别跟我扯什么贵族出去工作很没面子,一代一代吃老本吃到最后只能去街头要饭才最丢人好不好!”

    卢修斯低头不说话,不知道是不是在算计“街头要饭”的可能性——说实话,如果就按他们家的吃法,吃完白毛哥这一代这种悲剧事情都不会发生,但是现在家里多了个奢侈成性的秃子……那就很难说了。

    秃叔也沉默,卡白的手指无节奏地随意敲击着桌子,我大概能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他贫困潦倒却又坚持着贵族骄傲的外祖父。

    感觉气氛酝酿的差不多了,我一拍桌子:“所以,我现在打算开店!发家致富!”

    卢修斯眼睛亮了,他和纳西莎对视一眼喜上眉梢:“我入股我入股,花店水果店还是墓碑店?”

    “卢修斯,眼光放长远,别那么狭隘,我要开——‘淘宝’店。”

    我叫萧铅笔,要给好评哦各位亲!给中评差评的我半夜放阿黄去咬你们的哦亲!

    作者有话要说:-本周应该还有一更~顺便周日前应该也会更一章养狗……-诶,我欠债太多了

    109_店长

    [艰辛的开业。]

    “卢修斯·马尔福,我以组织的名义命令你,快把冠冕放下!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长时间的利诱未果之后,我直接威逼。哼,这个狐狸一样狡猾的男人不会真的天真的以为开店不需要做投资吧,想也知道,秃叔这种穷鬼是一毛钱也拿不出来的,那开店的本钱只好从马尔福家出了。再者说,我好歹也算是马尔福家的大债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可是一点罪恶感也不会有的。

    嗯,虽然这家伙看起来的确惨兮兮的。

    他站在长桌的另一侧,死死地抓住手中一只镶嵌着宝石的冠冕,也不知道是演技太逼真还是真的激愤无比,他的声音显得沙哑又悲恸:“不!这只冠冕是我家祖传的!我绝对不会把它交给你这强盗!”

    欠钱的永远比讨债的牛擦,就是这么回事。

    秃叔本来是坐在主席上冷冷地看戏,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卢修斯说出“祖传”这个词的时候,他的身上突然迸出一股戾气,如泄洪之流一般涌向卢修斯,最后化作毒蛇扼住他的咽喉。

    卢修斯一怔,微微有些僵硬地扭过脖子看向秃叔的方向:“主人……”

    他怕,我可不怕——虽然秃叔的杀气很有杀伤力,但是在读书的这几年里、在有限的黑魔法课上,秃叔对我(和哈利)释放的杀气已经无法用人类的计量单位计算了。不敢说同样的招式对我起不了第二次作用这种话,可我这经过千锤百炼的小身板和玻璃心现在早就变成强化钢了。

    我见机忙向前一探,趁着他发愣一把抽出了他手中的冠冕:“祖传冠冕?你以为你姓拉文克劳啊,拿来吧……真是的,说了我不是拿去卖,是活当,活当懂不懂?就是说到时候淘宝店赚了钱还会把你的东西赎回来的!”

    咦?怎么感觉秃叔的杀气更重了?

    “拿过来。”冠冕攻防战的守方换成我之后不久,一直默默修炼放出系念能力的某个秃子突然说。大概是我们俩同时投过去的疑问眼神让他有些无奈,惜字如金的秃叔终于愿意把话说完整了:“把冠冕拿过来我看看。”

    “不、不必了吧,主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冠冕而已……萧,给你了,你拿去当掉吧,哦,不,直接卖掉,钱会比较多。快快快。”听到秃叔要看金杯,卢修斯突然紧张起来,他立即将刚刚所有的不情愿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满脸乐意,甚至还像轰绵羊似的两只手赶着我出门。

    我斜睨了他一眼:“可疑,非常的可疑。”然后小跑到秃叔身边狗腿地献上冠冕。

    秃叔不愧是在博金博克商店做过店员的,眼光毒辣又专业,他只扫了一眼冠冕,便敛去了周身的杀气,语气变成了……怎么形容呢……带着致命危险的调侃?

    “卢修斯·拉文克劳?”

    “主人,关于这件事情……”

    “当初我把寻找拉文克劳冠冕的任务交给你,结果你找了几十年,最后揣进自己兜儿里了……真是……呵呵……”秃叔冷笑一声,掏出了自己的魔杖,缓慢又轻柔地爱抚着。但是这样优雅的动作在别人眼里看来却预警着雷暴一般的危险。

    听秃叔的意思,卢修斯所谓的家传冠冕居然还真是拉文克劳留下的那只,但是……那不对啊,那玩意儿不是应该早就被死秃子做成魂器了么?怎么现在又说冠冕从未到过秃叔手里?话说回来,我记得滚动大妈也写过秃叔是把复活石藏在自家鬼宅里,而不是如此招摇地戴在手上,难道说……我在记忆簿中某个完全可以和“唯恐天下不乱”划伤等号的名字下打了一条横杠。

    “卢修斯,你老实说,把冠冕藏起来这事儿是谁指使你干的?”

    果不其然,在片刻的惊讶之后白毛爹小心翼翼地看了秃叔一眼:“是路飞。”

    后者嘴角一撇,并不是很相信:“拙劣的谎言。”他这样评价。

    阻止了想要继续辩解些什么的卢修斯,我继续问他:“那你知不知道小天狼星有个弟弟,当然,也是你夫人的堂弟,叫什么……呃,缩写好像是R.A.B什么的,记不清楚了……他加入食死徒了吗?”我原本是想直接问卢修斯知不知道挂坠盒的,毕竟那东西一直被家养小精灵克利切放在布莱克老宅里,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岂不是会招来秃叔的怀疑?

    正所谓真相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嘛!

    卢修斯请示性地看了秃叔一眼,不太敢说的样子。

    “雷古勒斯·布莱克?我记得……”这么关键的一个人物,秃叔居然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好像当年路飞说他做事不行,我就把他扔国外去了,布莱克夫人和她家那只又丑又老的家养小精灵似乎也是那个时候一起搬走的吧,整个布莱克家除了嫁出去的女人们,”说道这里他扫了一眼卢修斯,“就只剩下小天狼星那个蠢货了,还想杀我,哼,不自量力。”

    于是……这就够了。做得好,陆飞!穿越者该做的事你都做了——圣父汤姆苏光辉照大地;穿越者不该做的事你也做了——改变剧情!

    我几乎可以断定,在密室事件发生之后,陆飞这厮就敏锐地察觉到他这位英俊帅气头脑聪明品(?)学兼优的同窗好友开始奔向有丝分裂的不归路了,不过嫉妒归嫉妒,圣父陆飞估计也没打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最后灰飞烟灭变成七月半的纸钱,所以一边对秃叔晓以大义(我猜的)一边用尽各种方法不让秃叔接触到那些魂器——秃叔原本应该有七个魂器:日记本、复活石戒指、圣杯、挂坠盒、冠冕、哈利和纳吉尼,现在已知的已经被陆飞悲剧掉了五个,至于纳吉尼,也不太可能,毕竟哈迷们老早就有了纳吉尼变成魂器是因为哈四剧情开始尚未完全恢复人形时杀了一个管理员老头儿这样的推测。

    这样说来的话……秃叔其实就只做过死亡笔记、呃,不,是日记本这一个魂器咯?死秃子阴谋策划了几十年……但自己亲自动手杀过的只有桃金娘和他家那些亲戚?

    尼玛,陆飞,洗白秃叔也不是这样洗的啊,你是打算让他和自己的脑门儿一样白亮么?

    我看着秃叔,心中微微一叹:可怜的、壮志未酬的阴谋家,谅你再有本事,也还是翻不过穿越者的五指山——那完全是金手指啊,金手指有木有啊亲!不过换个方向思考,秃叔又是无比幸运的,只是做了一个魂器他就变成这残样儿了,要是真让他把灵魂分裂成八份,还指不定会把什么奇怪分出去呢!难怪原著电影里他老是喜欢穿极地黑长袍,八成是想掩饰自己心肝脾肺肾甚至包括肠子都分裂出去后剩下的残破躯壳吧。

    嗯,越想越有道理。

    “……你在想什么?”冷不防的,秃叔的声音突然自身边传来。

    “啊?没有啊……冠冕给我吧,我去卖掉。”看到秃叔似乎没有给我的意思,我把手又往他面前伸了伸。

    他眯起眼睛,语气中隐隐透着不善:“你要把拉文克劳的冠冕卖给古灵阁那些肮脏的妖精?”

    “怎么可能,秃叔你瞎想什么呢,我要卖给伦敦的麻瓜们。”

    看得出来,秃叔现在简直想吃了我。

    “为什么我们不坐上次那个……地铁?”白毛哥挠了挠头憋了半天才好不容易说对了麻瓜界的一个专有名词。

    “地铁可不是幻影移形什么地方都能直接到,怎么,大少爷这么点路都走不了?”我向他做了个鬼脸,打趣道。我可没忘记当初秃子把我送到马尔福家寄宿时,他们父子俩是如何带我“走”回去的,再者说,白毛哥好歹也是个打球的——虽然魁地奇这项运动对球员体能要求不高就是了。

    白毛哥眉头一皱,小声嘟囔了一句:“真麻烦。”就不再说话,反倒是边走边研究各式各样的广告牌滚动条。

    走过大街又绕过公园,最后杰瑞鬼鬼祟祟地闪进一条窄巷——他对这里异常的熟悉,据说是因为无良的孤儿院一边拿着国家的补助款一边让这些孩子出来扮可怜募捐。“我敢说没有人能比我更熟悉这里,当铺,哼,我闭着眼睛都能带你们去。”杰瑞自豪地拍着胸脯说。然后毫无意外的,他得到了白毛哥不屑的一声冷哼。

    “哦,杰瑞,好久不见。”我们走进那家黑黢黢地小典当行使,戴着黑框眼镜的老板正在低头算账,看到我们进来,他厚厚的镜片后闪过一丝名为精明的光,“今天还带了朋友?他们……”即使是在打量我们时,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