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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传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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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有的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林晓晓与龙骜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居然会从不同的两个世界,来到蓝星相聚,并且相爱,这就是莫大的缘分。

    在没有遇到对方之前,谁也不会想到会在这个陌生的星球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林晓晓与龙骜的订婚宴很简单,就两家人吃个便饭,然后林晓晓与龙骜在亲人的祝福下交换了一下订婚戒指,至此,林晓晓算一半踏入了龙家的大门。

    而这个订婚戒指就是龙骜之前硬塞给林晓晓的那一枚。

    吃过晚饭后,叶琼霞把林晓晓叫到了她的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首饰盒,交给林晓晓。里面是一对羊脂玉的手镯。林晓晓第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这对羊脂玉至少传承了百年。因为那对羊脂玉的手镯上充满了灵气,这么浓郁的灵气至少需要百年才能够形成。

    “这是龙骜的奶奶传给我的,虽然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但是这对手镯却是龙家的家传之物。专门传给龙家的长媳妇的。龙骜的奶奶传给我之后,我一直保管着,现在虽然你只是和骜儿订婚,但是在我心中,你已经是我的儿媳妇了,所以这对手镯也是时候交给你了。”

    “这……伯母……”林晓晓看着手镯,有些迟疑。

    “怎么还叫伯母,应该叫妈了。你也知道,骜儿经常出任务,不能够陪在我身边。我一直担心他找不到媳妇,现在好了,有你,我也就放心了。”叶琼霞亲昵地拍拍林晓晓的手背。

    “是,妈。”

    林晓晓也爽快地改口。

    对于叶琼霞这个未来的婆婆,林晓晓也是很亲近的。因为从小父母双亡,一千多年都是自己一个人,直到重生在这蓝星,有了林振国这个父亲,才让她感觉到了所谓的亲情。现在她知道叶琼霞也是喜爱她的,所谓的媳妇不就是半个女儿吗?所以林晓晓也决定把叶琼霞当成自己的母亲来对待。

    见林晓晓收下了手镯,叶琼霞满意地点点头,“过段时间骜儿就要回去部队,你也要拍戏去,你们两个就趁着这几天的时间,出去玩玩。”

    “我和龙骜正有此意,我们想要出国去玩几天。”林晓晓早就与龙骜说好了,要去美国转转。

    “出国啊?”叶琼霞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准备出国玩,不过现在出国坐飞机也很方便,没有什么担心的,就嘱咐道:“那你们出国的时候,玩得开心。这样也好,如果在国内的话,以你的身份很容易被认出来,也就没有什么好玩的。”

    叶琼霞作为婆婆还是很明白事理的。

    就是因为叶琼霞说的这个原因,林晓晓才想要出国玩,毕竟在华国认识她的人太多了,她与龙骜偷偷摸摸的,玩起来也不方便。在国外,认识她的人不多,可以轻松自在。其实她现在就有种要去度蜜月的感觉。

    “如果去玩的话,明天就启程,要不然就玩不了几天。对了,签证的事情办好了没有?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办,我打个电话,帮你办一下。”叶琼霞问道。

    “办好了,之前就已经办好了。”

    感情这未来的婆婆为了她,还来一回走后台签证。

    “那,妈,我先回房收拾行李了。”

    “行,去吧。”

    林晓晓拿这手镯回到了龙骜的房间。

    “你拿着什么东西?”龙骜坐在床上正看着一本军事策略的书籍,看见林晓晓拿着一个古董盒子走进来,随口问道。

    林晓晓走到他身边坐下,打开盒子让他看看里面的手镯。

    “这是妈给我的,说是龙家的家传之物,只传给长媳。”林晓晓拿出了一只,直接套在了自己左手的手腕上,问龙骜:“好看吗?”

    龙骜看着林晓晓比羊脂玉还要雪白的手腕,道:“好看,你的手腕比这玉好看。”

    林晓晓歪着脑袋,看着他,“你什么时候学会甜言蜜语了?”

    “不好吗?你不喜欢?”龙骜搂过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

    靠在龙骜的怀里,调整了一个最为舒适的姿势,林晓晓道:“好是挺好,如果你不是一脸面无表情地说出来的话。感觉太没有诚意了。是不是龙飞又跟你说了什么?”

    龙飞再次无辜中枪。

    “没有,我刚才说得是实话。”龙骜的确觉得林晓晓手腕上那雪白的肌肤要比那羊脂玉好看得多。

    “真的?”林晓晓仰起头,认真的看向龙骜。

    “真的。”龙骜一脸的严肃。

    “好吧,相信你了。”林晓晓心中甜丝丝的。要说到甜言蜜语,龙骜还真不会,刚才那一句赞美应该是龙骜发自内心的。被自己喜欢的人赞美,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抬起左手,林晓晓看着手中的羊脂玉手镯,问龙骜:“你能不能感受到这手镯有什么不同?”

    相处了这么久,林晓晓也明白了龙骜提升修为的方法,他是通过不断的战斗来提升自身的修为,至于他身上的灵力,是他的身体自动吸收的。他的修为越高,吸收到的灵力就越多。而吸收到了灵力就是用来改造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更加的强硬和耐抗。这样一个体质让林晓晓这千年的老妖都有点嫉妒。

    当然,龙骜与林晓晓都知道了对方并不是自己的同族,不过依旧没有什么间隙。是不是来自同一星球,是不是同一种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彼此相爱。

    她知道龙骜能够感受到灵力的存在,灵力是由灵气转换而来的,所以她想要知道龙骜能不能感受到手镯上灵气的存在。

    龙骜认真地看了一眼林晓晓手上的手镯,道:“这上面有能量的波动。”

    龙骜所谓的能量就是灵力,林晓晓惊喜地说道:“你能感受到,真是太好了,那你赶紧把这两个手镯的灵气给吸收了。”

    龙骜挑眉,“不需要,这是我妈给你的。”

    “没关系,这手镯已经运存了百年的灵气,你现在不吸收的话,这手镯上的灵气就会慢慢消失,那岂不是浪费了?”

    林晓晓脱下手镯,再拿起另外一个手镯塞到龙骜的手中,“你吸收完灵气之后,我再在这手镯上布下一个吸收灵气的阵法,虽然蓝星上的灵气已经很稀少,但是积少成多,再等个几百年,还是能够积累些的。”

    感受到了手中手镯活跃的能量,龙骜想起林晓晓曾经说过,她是靠吸收那些粉丝的信仰之力来提升修为的,虽然他不懂什么是信仰之力,但是也知道她与他的修炼方法不一样。而正因为这个,占有欲极强的他,才同意林晓晓继续在娱乐圈活动。

    既然这是自己雌性的一片心意,他又怎么可能让她失望。龙骜立刻吸收起那两个手镯上的能量,一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就把手镯上的能力吸收完毕。而那两个被吸取了灵气的手镯,颜色要像要比之前的黯淡了些。

    等到龙骜把所有的灵气都吸收完之后,林晓晓拿过手镯,注入了一丝的灵气,在上面布下了一个自动吸取灵气的阵法。

    事情搞定之后,林晓晓慎重地把手镯收了起来,传家之宝,当然要好好藏放。

    龙骜洗澡的时候,林晓晓终于想起了一直被关在空间里的红菱,赶紧把红菱放出来溜溜风。来到京都这么久,都忘记塞进空间里的红菱了。

    红菱这一出来,就两眼含泪,委屈无比地说道:“呜呜,老大,你终于舍得我放我出来了,我不要进那小黑屋了,实在太可怕。”

    可不,空间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人跟它说话,没有网络上网,还没有电影看,那生活,简直就像是无尽的地狱,在那里,简直就是度秒如年,红菱再也不想进去了。

    林晓晓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很抱歉,我都快忘记你的存在了。”

    红菱顿时觉得自己万箭穿心,“老大,你怎么可以这样见色忘兽?简直太伤我心了。”

    “没事,习惯就好。”林晓晓笑眯眯地补刀。

    “噗……”红菱吐血三升,倒地不起。

    林晓晓揪着它的尾巴,把它从床上揪了起来,“好了,把你放出来是想要告诉你,明天我和龙骜要出国去旅游,你去不去?不去的话,你就留在龙家。”

    “去国外?”一听到要去国外玩,红菱立马生龙活虎,“去,当然去,你放心,我绝对会离你们远远,绝对不会打搅你们两个恩爱。”

    哎呀,上网看到那些国外的妞身材不错,要是老大能去海滩什么的地方就更好了,可以大饱眼福。红菱色眯眯地想到。

    只不过下一刻它就乐极生悲,龙骜一出浴室,它就再一次当了空中飞蛇,被拍飞,成功黏在了墙上。

    “我不是说过,不要让它靠近你吗?蛇的身上很多细菌,寄生虫也不少,还一身的蛇腥味,难闻死了。快去洗澡吧,要不然这细菌久了就会变异。”龙骜面无表情地指桑骂槐,推着林晓晓进了浴室。

    随后,林晓晓在浴室里,听到了红菱不间断的惨叫声。那酸爽,想来只有自己明白了。

    第二天,林晓晓就与龙骜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当然,被迫再次仍进空间的红菱,此时全身伤痕,两眼汪汪,欲哭无泪。